为了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信息,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增加工作透明度,提供优质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本机关的各类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以外,均主动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领导及分工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规章文件
由本市制定的与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需公众知晓的规范性文件。
3、业务工作
本机关各项行政许可和其他各项市场监督管理业务事项。
4、公告公示
本机关行政公告,流通领域质量监测结果公告。
5、市场监管动态
本机关主要工作最新动态。
(二)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的本机关信息主要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 www.harbin.gov.cn)、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本机关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查阅场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查阅有关的本机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本机关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本机关信息的,可以依照《哈尔滨市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办法》提出申请。
(一)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申请公开本机关信息时,可以采用信函、网络等方式提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申请时,可委托他人申请。
1、书面提出申请
(1)通过网络提交申请。申请人通过哈尔滨市政务公开网站上申请公开系统,填写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在网上直接提交。
(2)通过信函形式提交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口头提出申请
原则上,申请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经申请人确认后生效。
3、提出申请的要求
(1)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本机关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
(2)申请人同时提出多项本机关信息需求的,应当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提出。
(3)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
(4)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
(二)申请的受理
1、受理机构
本机关指定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在正常工作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部门的通讯地址:哈尔滨市新阳路61号,邮编:150016;联系电话:0451-84887870;传真号码:0451-84887617。
2、受理原则
申请人依法提出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自接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之日起按规定受理。
(三)申请的答复
1、答复的期限
本机关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2、一般情况的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本机关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答复申请人;
(2)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对不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咨询;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申请人进行更改、补充后重新提交申请书的,重新计算答复期限。
3、特殊情况的答复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答复的方式
按照申请人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的要求,尽可能按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提供答复。
(四)申请的收费标准
本机关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本机关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不予公开信息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不予公开。
2、本机关有关事权、人事、财务和党务工作等属本机关系统内部公开事项,不对外向社会公开。
四、监督方式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监察室投诉。
监督电话: 0451- 84887924
邮箱:hrbscjbgs2021@163.com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新阳路61号
邮政编码:150016
2、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五、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61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451-84887870;传真:0451-84887617。